2020年06月06日
第1次提问
一年前外伤导致黄斑区出血,一只眼睛矫正视力0.2左右,另一只正常。这样能达到公务员体检标准吗
2020年06月06日
赖晓宁医生
不好意思,之前忙,现在才能回复您。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十九条规定:体检人员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即人民警察职位要同时满足《考试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其中标准第一条规定: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因为您一只眼睛的最好矫正视力是0.2,远低于0.8,所以是体检不合格的。
第2次提问
但是不是一只眼睛正常就可以吗 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吗
2020年06月06日
赖晓宁医生
不好意思,我现在查找到今年的体检标准,您稍等,我再仔细看看,帮您分析,您暂时不要回复我,以免浪费一次回复机会
2020年06月06日
赖晓宁医生
请您暂时不要回复,我现在分析给您关于视力体检要求的解读

19 关于视力及眼科疾病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19.1 条文解释
19.1.1 视力 即视敏度,表示眼睛辨别注视目标的能力。视力分为中心视力和周边视力。中心视力主要反映眼底黄斑中心凹的功能,通过视力表检查的是中心视力,它是判断视功能的首要检查手段;周边视力则反映眼底黄斑中心凹以外的功能,周边视力正常与否是以视野检查结果为依据。
19.1.2 矫正视力 用镜片矫正后的视力称为矫正视力。在评价视功能方面矫正视力比裸眼视力更具有参考价值,故临床诊断及视残等级划分等一般均以矫正视力为标准,各类人员包括公务员入职体检的视力要求一般也是以矫正视力为标准。
19.1.3 视功能 包括视力、色觉、视野、暗适应、立体视觉,等等,在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视力及色觉是常规检查项目。
1)视觉功能:包括单眼视觉和双眼视觉功能。单眼视觉通过视力和视野检查判断;双眼视觉功能是指双眼同时视物时的立体视觉(深度觉)和融合能力,通过立体图谱、同视机及红滤片加棱镜等特殊检查判断。飞行员、精细加工、绘画雕塑等特殊职业要求必须具有良好的双眼视觉,但对一般职位的公务员双眼视觉功能不做要求,因此双眼视觉检查不作为公务员录用体检的常规检查方法。
2)色觉功能:是指眼对颜色的辨别能力。利用色觉检查图谱上不同的色彩图可以诊断各种色觉异常。色觉异常分为先天性和后天性两种,体检主要以筛查先天性色觉异常为目的。先天性色觉异常是一种性连锁隐性遗传性疾病(隔代遗传,即男性通过女儿传给外孙),一般而言,色弱、色盲,由于其并不影响视力,且为静止性眼病,故在公务员录用体检中,除了需要严格正确的辨色功能的特殊职位外,一般职位应作合格结论。
但对完全单色识别能力异常(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卡片),即全色盲者,应属于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且影响履行公务员职责,只要诊断明确,即作不合格结论。
19.1.4 对本条款的理解 本条款实际含义是,即使视力合格但若同时患有明显的视功能损害眼病,仍按不合格处理。明显的视功能损害眼病是指反复发作、进行性发展、治疗困难、预后差、最终可导致视力合格眼矫正视力低于本条标准规定的眼病,主要见于以下3种情况:
1)一眼矫正视力合格,而另一眼患病且以后可能波及视力合格眼(如交感性眼炎),或因病程进展,视力合格眼也会随后发病,从而视力进一步下降(如青光眼、Vogt-小柳原田综合征、Behcet病、视网膜静脉周围炎及视网膜色素变性等)。
⑴交感性眼炎:是指发生于一眼穿通伤后、以双眼肉芽肿性色素膜炎为特点的眼病。受伤眼称为诱发眼,另一眼则称为交感眼。其发病机制可能和自身免疫有关。发病可在外伤或手术后任何时候,但多发生在两周至两月内。发病隐袭,以全葡萄膜炎为多见,临床表现与Vogt-小柳原田综合征相似。本病治疗困难,按体检不合格对待。
⑵青光眼:是一组以眼内压升高引起的视乳头损害和视野缺损为特点的眼病,是目前主要致盲性眼病,发病有一定的遗传趋向。青光眼种类很多,针对公务员录用的年龄特点,重点说明以下两种常见类型:
①慢性单纯性青光眼:属于开角性青光眼。本病双眼发病,发病隐匿,多数人无明显症状,常常在不知不觉中完全丧失视功能,临床上很大程度依靠体检才能发现。对体检中发现的视乳头杯盘比值(杯直径与视盘直径的比值,C/D)增大者,必须做进一步的青光眼排除检查。
②正常眼压性青光眼:正常眼压为在10~21 mm Hg。正常眼压一般不应引起视神经损害,但由于视神经对眼压的耐受性有很大个体差异,有些人眼压虽然在正常范围,却发生了典型的青光眼视神经萎缩和视野缺损,称为正常眼压性青光眼。除眼压正常外,本病临床过程与慢性单纯性青光眼大致相同。对体检中发现的可疑病例,也应进一步做青光眼排除检查。
⑶Vogt-小柳原田综合征:是一种以双眼肉芽肿性色素膜炎为特点并伴有脑膜刺激征、听力障碍、白癜风、眉发变白及脱发的综合征,是国内色素膜炎中的常见类型。双眼同时或先后发病,一般情况下通过体检可诊断。本病病情严重,病程长,易于复发,常因继发性青光眼、并发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而导致视功能严重损害,甚至失明。
⑷Behcet病:是一种以双眼迁延性、前房积脓性色素膜炎为特点并伴有反复口腔溃疡、生殖器溃疡的综合征,也是国内色素膜炎中的常见类型。本病通过体检可诊断。本病可多次复发,多者每年达4~5次,病程可长达10~20年,常因继发性青光眼等严重并发症而影响视力,预后极差。
赖晓宁医生
⑸视网膜静脉周围炎:又称视网膜血管炎、Eales病,是一种以双眼底周边部小血管栓塞、复发性玻璃体出血和视网膜新生血管为主要特征的眼病。本病原因不明,好发于20~30岁青年男性,经治疗后眼内出血可吸收,视力可获得暂时性恢复,但最终必因增殖性视网膜病变、视网膜脱离使视力丧失。眼底体征典型者通过体检可确诊;早期眼底周边部病变则需进一步散瞳、做三面镜检查,有条件者可做眼底血管造影,以明确诊断。
⑹视网膜色素变性:是一种以夜盲、视野缩小和眼底骨细胞样色素沉着为特征的双眼进行性遗传性眼病。发病越早,预后越差。眼底病变典型者体检可确诊。
2)仅一眼视力合格,而该眼自身却患有可使视力继续下降的器质性眼病。例如受检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为4.9,但同时伴早期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这种情况应按不合格处理。临床上可致单眼视功能明显受损的眼病很多,可归纳为角膜病、色素膜病、玻璃体病、眼底病、视神经病等几大类。通过裂隙灯、检眼镜检查一般多能发现并作出初步诊断。
3)双眼视力均合格,但发现与全身疾病相关的眼部病变,如糖尿病性眼部并发症,特别是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应结合全身疾病情况作出体检结论。
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DRP):是糖尿病最严重的眼部并发症,发生率与病程、血糖控制有关,视网膜微循环异常是DRP的基础。根据视网膜病变的程度分为6期,Ⅰ、Ⅱ、Ⅲ期为单纯型,Ⅳ、Ⅴ、Ⅵ期为增殖型。随病情发展,常因视网膜出血、渗出、新生血管、玻璃体出血、增殖性病变等引起牵引性视网膜脱离而导致失明。微动脉瘤是临床上最早出现的、比较确切的DRP体征,故在体检中一旦发现,要高度怀疑DRP,应协助内科明确诊断。一般来讲,发现DRP早期眼部改变,说明糖尿病病程至少在5年以上。
19.2 诊断要点
体检中,眼部疾病的诊断主要依靠病史、眼部阳性体征及全身伴随的阳性体征。由于眼是视觉生物器官,其特殊的光学结构和神经传导性能决定了必须通过特殊的精密仪器检查才能完成,所以体检中常规的眼部检查往往只能发现可疑病例,对部分典型眼病可作出诊断或初步诊断,大部分眼病尚需通过做进一步的特殊检查协助判断。特殊检查项目可根据诊断需要和医院设备条件酌情选择,例如眼压测量可用Schiotz压陷眼压计、手持压平眼压计或Goldmann压平眼压计;视野检查可用弓形视野计或Goldmann视野计,必要时应用计算机自动视野计;眼底病可做眼底血管造影检查;视神经和视路疾病的判断可做视觉诱发电位(VEP)检查等。
19.2.1 交感性眼炎
1)病史询问要点:一眼有穿通伤病史或内眼手术史,注意眼外伤的时间、治疗情况。
2)查体要点:注意眼部体征,一般眼外伤后2~8周左右受伤眼仍有活动性炎症表现,且健眼有角膜后沉淀物、房水混浊、玻璃体混浊等色素膜炎体征。
3)辅助检查要点:有上述表现者应高度怀疑,并及时组织会诊协助诊断。
19.2.2 慢性单纯性青光眼
1)病史询问要点:家庭成员中有无患类似眼病者,有无患侧头痛、患眼发胀、雾视等症状。
2)查体要点:眼底检查可见青光眼特征性的视盘损害:视盘凹陷大而深(C/D比值≥0.6);上下方盘缘变窄;双侧视盘不对称,双眼C/D比值的差值>0.2。
3)辅助检查要点:有上述可疑体征者应进一步检查,包括至少连续3天测单次眼压、24小时眼压曲线和视野检查,应注明使用的眼压计和视野计类型,以供分析判断。要求使用Schiotz压陷眼压计、手持压平眼压计或Goldmann压平眼压计。对高度怀疑者可做计算机自动视野计检查,可大大提高青光眼早期视野改变的诊断率。
眼压升高、视盘损害和视野缺损是慢性单纯性青光眼的三大诊断指标,其中2项阳性,即可作出诊断。
19.2.3 正常眼压性青光眼
1)病史询问要点:家庭成员中有无患类似眼病者,有无患侧头痛、患眼发胀、雾视等症状。
2)查体要点:眼底检查可见青光眼特征性的视盘损害(同慢性单纯性青光眼)。
3)辅助检查要点:视野检查同慢性单纯性青光眼;眼压正常,校正眼压也在正常范围内;24小时眼压曲线:眼压波动>8 mm Hg。
19.2.4 Vogt-小柳原田综合征
1)病史询问要点:发病前多有感冒样或其他前驱症状,如头痛、耳鸣、听力下降或头皮过敏等。
2)查体要点:眼部检查可见玻璃体混浊,早期眼底视盘充血水肿,脉络膜弥漫性渗出,视网膜水肿,角膜后大小不等的灰白色沉淀物(KP),前房大量渗出;晚期眼底呈“晚霞样改变”,可见Dalen-Fuchs结节。注意是否伴有听力障碍、白癜风、眉发变白或脱落等全身体征。
3)辅助检查要点:通过上述表现即可诊断,一般不需再作其他辅助检查。Vogt-小柳原田综合征的眼部表现与交感性眼炎相似,二者主要通过病史和全身体征相鉴别。
赖晓宁医生
⑸视网膜静脉周围炎:又称视网膜血管炎、Eales病,是一种以双眼底周边部小血管栓塞、复发性玻璃体出血和视网膜新生血管为主要特征的眼病。本病原因不明,好发于20~30岁青年男性,经治疗后眼内出血可吸收,视力可获得暂时性恢复,但最终必因增殖性视网膜病变、视网膜脱离使视力丧失。眼底体征典型者通过体检可确诊;早期眼底周边部病变则需进一步散瞳、做三面镜检查,有条件者可做眼底血管造影,以明确诊断。
⑹视网膜色素变性:是一种以夜盲、视野缩小和眼底骨细胞样色素沉着为特征的双眼进行性遗传性眼病。发病越早,预后越差。眼底病变典型者体检可确诊。
2)仅一眼视力合格,而该眼自身却患有可使视力继续下降的器质性眼病。例如受检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为4.9,但同时伴早期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这种情况应按不合格处理。临床上可致单眼视功能明显受损的眼病很多,可归纳为角膜病、色素膜病、玻璃体病、眼底病、视神经病等几大类。通过裂隙灯、检眼镜检查一般多能发现并作出初步诊断。
3)双眼视力均合格,但发现与全身疾病相关的眼部病变,如糖尿病性眼部并发症,特别是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应结合全身疾病情况作出体检结论。
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DRP):是糖尿病最严重的眼部并发症,发生率与病程、血糖控制有关,视网膜微循环异常是DRP的基础。根据视网膜病变的程度分为6期,Ⅰ、Ⅱ、Ⅲ期为单纯型,Ⅳ、Ⅴ、Ⅵ期为增殖型。随病情发展,常因视网膜出血、渗出、新生血管、玻璃体出血、增殖性病变等引起牵引性视网膜脱离而导致失明。微动脉瘤是临床上最早出现的、比较确切的DRP体征,故在体检中一旦发现,要高度怀疑DRP,应协助内科明确诊断。一般来讲,发现DRP早期眼部改变,说明糖尿病病程至少在5年以上。
19.2 诊断要点
体检中,眼部疾病的诊断主要依靠病史、眼部阳性体征及全身伴随的阳性体征。由于眼是视觉生物器官,其特殊的光学结构和神经传导性能决定了必须通过特殊的精密仪器检查才能完成,所以体检中常规的眼部检查往往只能发现可疑病例,对部分典型眼病可作出诊断或初步诊断,大部分眼病尚需通过做进一步的特殊检查协助判断。特殊检查项目可根据诊断需要和医院设备条件酌情选择,例如眼压测量可用Schiotz压陷眼压计、手持压平眼压计或Goldmann压平眼压计;视野检查可用弓形视野计或Goldmann视野计,必要时应用计算机自动视野计;眼底病可做眼底血管造影检查;视神经和视路疾病的判断可做视觉诱发电位(VEP)检查等。
19.2.1 交感性眼炎
1)病史询问要点:一眼有穿通伤病史或内眼手术史,注意眼外伤的时间、治疗情况。
2)查体要点:注意眼部体征,一般眼外伤后2~8周左右受伤眼仍有活动性炎症表现,且健眼有角膜后沉淀物、房水混浊、玻璃体混浊等色素膜炎体征。
3)辅助检查要点:有上述表现者应高度怀疑,并及时组织会诊协助诊断。
19.2.2 慢性单纯性青光眼
1)病史询问要点:家庭成员中有无患类似眼病者,有无患侧头痛、患眼发胀、雾视等症状。
2)查体要点:眼底检查可见青光眼特征性的视盘损害:视盘凹陷大而深(C/D比值≥0.6);上下方盘缘变窄;双侧视盘不对称,双眼C/D比值的差值>0.2。
3)辅助检查要点:有上述可疑体征者应进一步检查,包括至少连续3天测单次眼压、24小时眼压曲线和视野检查,应注明使用的眼压计和视野计类型,以供分析判断。要求使用Schiotz压陷眼压计、手持压平眼压计或Goldmann压平眼压计。对高度怀疑者可做计算机自动视野计检查,可大大提高青光眼早期视野改变的诊断率。
眼压升高、视盘损害和视野缺损是慢性单纯性青光眼的三大诊断指标,其中2项阳性,即可作出诊断。
19.2.3 正常眼压性青光眼
1)病史询问要点:家庭成员中有无患类似眼病者,有无患侧头痛、患眼发胀、雾视等症状。
2)查体要点:眼底检查可见青光眼特征性的视盘损害(同慢性单纯性青光眼)。
3)辅助检查要点:视野检查同慢性单纯性青光眼;眼压正常,校正眼压也在正常范围内;24小时眼压曲线:眼压波动>8 mm Hg。
19.2.4 Vogt-小柳原田综合征
1)病史询问要点:发病前多有感冒样或其他前驱症状,如头痛、耳鸣、听力下降或头皮过敏等。
2)查体要点:眼部检查可见玻璃体混浊,早期眼底视盘充血水肿,脉络膜弥漫性渗出,视网膜水肿,角膜后大小不等的灰白色沉淀物(KP),前房大量渗出;晚期眼底呈“晚霞样改变”,可见Dalen-Fuchs结节。注意是否伴有听力障碍、白癜风、眉发变白或脱落等全身体征。
3)辅助检查要点:通过上述表现即可诊断,一般不需再作其他辅助检查。Vogt-小柳原田综合征的眼部表现与交感性眼炎相似,二者主要通过病史和全身体征相鉴别。
2020年06月06日
赖晓宁医生
目前根据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果您视力差的眼睛的黄斑出血,是由于外伤引起,而不是其他疾病引起,那您是符合体检要求。
如果是由于高度近视视网膜病变,视网膜静脉周围炎等可能会引起另一只眼睛也发病的眼睛疾病引起黄斑出血,视力下降,那体检是不合格的。
请问您清楚您那只黄斑出血的眼睛是由于什么疾病引起出血吗,这种疾病会有可能影响另一只眼睛吗
第3次提问
不是疾病引起的,是由于外伤引起的
赖晓宁医生
如果这样,您是符合体检要求,但是不能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即人民警察职位要同时满足《考试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其中标准第一条规定: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以上特殊岗位。
还有您需要准备好之前看病的资料,证明您当时是由于眼外伤导致这只眼睛视力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