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型冠状病毒的诊疗规范里首先是需要符合流行病学接触史,第1:发病前14天内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第2: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第3:聚集性发病;第4: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您没有明确的流行病学史,不考虑新冠感染。
2.如果流行病学接触史符合其中一条,有发热、病毒性
肺炎CT表现、血常规典型表现,三条符合二条,判为疑似病例.
3、目前您的症状是1月17-18就开始了,1月21-26出去接触武汉人,并且该人离开武汉已经2月余,从时间来看,您没有流行病学史。
4、目前暂时可以居家观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适当多喝水。如出现高热、剧烈咳嗽、咳黄色痰,气急、胸闷、胸痛等症状,需要及时就医检查血常规和肺CT排除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