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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间体内内环境会发生巨大改变,无形之中增加心血管的风险。2011年欧洲心脏病学会妊娠期心血管病管理指南对此进行了描述,推荐改良的世界卫生组织风险分级标准,共4级。
Ⅰ级:低危,不增加妊娠妇女发病率及死亡率,在妊娠期仅需要1~2次心脏科随访。见于:轻度肺动脉狭窄、动脉导管未闭;已矫正的二尖瓣脱垂、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静脉畸形引流;轻症房性或室性早搏。
Ⅱ级:低-中危,轻度增加发病率及死亡率,建议每3月行心脏科随访。包括:未修补房缺或室缺;已修复法洛四联症;各种心律失常。
Ⅲ级:高危,明显增加发病率及死亡率,建议每月或每两月行心脏科及产科随访。见于:机械瓣置换术后;全腔静脉-肺动脉连接术循环;紫绀性先心病;伴主动脉扩张(40~45 mm)的马方综合征;伴主动脉扩张(45~50 mm)的主动脉瓣相关主动脉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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