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慢性携带者,如果没有发现其他的肝炎活动迹象,通常是不建议过早开始抗病毒治疗。
一部分人病情并不稳定,甚至发展为肝硬化。因此,对于这部分乙肝病毒携带者,应积极动员其做肝组织学检查。如肝组织学检查显示,Knodell肝炎活动指数≥4,就需要进行抗乙肝病毒治疗。
所以,如果有肝炎肝硬化或者肝脏肿瘤的家族史,或年龄大于35周岁、完善相关检查有活动性肝炎或肝脏影像学改变,或本人有较强的抗病毒意愿者,可以考虑肝脏穿刺
活检,根据组织学检查结果,酌情考虑是否需要开始抗病毒治疗。
目前抗病毒药物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干扰素,给药途径较不方便,有较为明显的临床反应,但疗程相对固定,有一定的市场。另一类是核苷类药物,口服给药,安全性高,疗效明确,但须长疗程服用,不能擅自停药。对于药物的选择,请在完善检查的情况下,咨询专科医生,共同商讨后决定使用种类。切不可贸然服用,擅自停药,以免发生病情恶化。